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6〕25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立项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现组织开展2016年我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集中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范围为2016年我校立项建设的25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21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主持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并提供《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它支撑材料。各项材料完整齐备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结题审核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
1.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并附同意结题、同意暂缓结题情况。
2. 学院根据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的评价以及同意结题、同意暂缓结题的情况等,对各项目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及排序,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三)结题验收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集中会议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重点项目主持人须进行陈述答辩,且须达到优秀等次;对一般项目,根据专家意见,或需进行陈述或答辩。具体答辩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材料后可再次申请结题。
2.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4),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方可延期,项目最多延期1年。项目完成前,项目主持人不能再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3. 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1)未完成研究计划;
2)预期成果未实现;
3)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完整、不真实;
4)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和变更研究内容和计划。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6〕259号)。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 《验收报告》单独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验收报告—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2. 《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无统一格式),各单独成册、一式一份,并分别提供相应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总结报告—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3. 成果附件及其它支撑材料单独成册,加封面、目录,并提供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支撑材料—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打印及电子版一份。
5. 暂缓结题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以下简称调整申请单)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调整申请—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二)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周五)17:00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4-407西)。
(三)成果奖申报
研究生院本学期将组织研究生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教学单位结合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173231
附件: 1. 2016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一览表
2. 验收报告
3. 结题验收汇总表
4. 调整申请单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