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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研究生毕业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的通知

2018-10-29 (点击: )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陕西分社联系,定于20181112日(周9:0014:30,在教4-411教室进行2019届研究生毕业信息采集(照相),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到场照相。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核对本次照相学生名单(含博士)(见附件),对自行照相的学生进行标注。同时,指派一名学生协助研究生院组织本学院学生照相、与新华社陕西分社工作人员对接。

    请各学院将核对后的名单电子版、负责学生的姓名和电话,于2018115(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照相安排

时间、地点

1112日、星期一,教4-411

09:0010:10

光电学院、机电学院、材化学院

10:1011:50

电信学院、经管学院、建工学院

13:3014:30

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马院、外语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书法学院

             备注:1)请学生按照学号顺序依次照相;

                                      2)照片背景为蓝色,请勿穿着蓝色上衣照相。

    三、几点说明

    (一)照片用途。

    照片(“电子版”和“打印版”)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上的照片,须与学信网上的毕业照一致(在新华社照相的由新华社统一上传;非新华社照相的照片单独上传,且其“打印版”须符合毕业照要求,“电子版”须符合“学信网”对照片大小、格式等的要求)。

    学位证书上的照片,须与“学位网”上的毕业照一致。

    (二)照相组织。

    学校不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新华社陕西分社的统一毕业信息采集(照相),但学生的照片必须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对应的网上信息采集的要求。

    学生自行照相的,请务必于2019111日前将照片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因学生自行照相而出现照片形式、格式等不符合毕业照要求,导致不能按时向学信网上传毕业照的,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2019届研究生(含博士生)照相名单已分学院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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