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学会〔2025〕01号《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会工作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或省部级教学成果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材料
成果奖申请: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单独成册,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中主要完成人限10人信息、主要完成单位限3个信息。同时提交《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鉴定书》(附件2)、成果报告(模板见附件3)、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推荐信等一并上报,以上材料合装成册,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2.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教育成果奖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成果鉴定并择优推荐。
3.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严格按给定限额排序推荐至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并将拟推荐教育成果奖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研究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星期五)将申报材料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按要求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本及签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命名为“学院简称-第一完成人-成果全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本次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对各单位推荐申报成果的上限不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联系人:侯思雨 电话:029-86173231
邮 箱:867600971@qq.com
附件: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2.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鉴定书
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成果报告模板
4.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佐证材料模板
5.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