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学校将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力度,现面向各学院征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指专业学位授权点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大型上市企业等单位共同建设,旨在开展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工作的基地。
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立项每年一次。2019年计划立项6-8项,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遴选出的建设项目进行资助,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未获研究生院立项资助的联合培养基地,学院可自筹经费立项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建设的联合培养基地,其学位点所在学院应与联合培养单位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协议,且与联合培养单位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前已获批为省级、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不再重复填报。
2、申报建设的联合培养基地,已在学院主导下运行一年以上,进驻联合培养基地人数不少于3人。
3、联合培养基地应具备提供接收一定规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条件,具体如下:
(1)联合培养基地应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行业发展或技术进步的要求,有稳定的科研项目(有立项的横向项目或产学研项目),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实践需要;
(2)联合培养单位应有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
(3)建设一定数量的校外导师参与的校企合作课程,有能够落实相关课程教学的场地、设施等,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4)联合培养基地具备研究生工作、生活、学习的基本条件,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条件,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联合基地培养计划,可以保障研究生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申报程序
1、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附件2),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以上材料均应有纸质版与电子版(PDF),材料顺序按附件2要求排列。
2、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基地的软硬件支撑情况和专家打分情况确定资助项目。
3、研究生院资助立项两年后,对联合培养基地进行验收。验收达到标准的做为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不合格的,研究生院停止支持相应经费。
4、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之前将材料纸板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
2.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支撑材料要求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