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相关院(部)打印本学期即将答辩的研究生的成绩单,并审核其成绩及学分是否满足毕业要求,审核通过后请将“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二份,盖学院章,审核人签字)于3月6日(本周五)16:00点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请各相关院部于3月6日(本周五)16:00点前,将“审核通过名单”纸质版(模板见附件:《审核通过名单》,一式二份,盖学院章,审核人签字)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各位老师审核时,对于成绩不全的研究生,请学生带上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签字的成绩单复印件,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