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分数要求
学校划定录取分数线为:外国语30分,业务课50分,总分160分,各科成绩须均满足此分数线。
二、录取
1.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学科专业将所有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序表。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4.拟录取结果由学院报招办审核后方可公布,并由学院通知考生。
5.录取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以报名期间的报考类别为准。报考脱产(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档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
6.拟录取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到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保证来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没有被其他学校录取,避免录取后不报到或者被多个学校重复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如在录取检查时发现的重复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西安工业大学录取资格。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