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结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商调
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商调“人事档案”等材料:
1、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商调函”将于6月初通过邮局用“EMS标准快递”方式寄出,寄发地址以考生报名及调剂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请广大考生注意查收。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及时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2、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请于7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注:西安工业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的邮寄接收工作,改由考生在报到之日自行将考生档案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收件人:王恒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73235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西安工业大学×××学院(部)硕士档案、学生姓名、录取专业信息,邮寄方式仅限邮政EMS标准快递(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局)。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
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调挡函一起于6月初发放,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相关公告。
西安市以外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以“EMS标准快递”方式寄送,寄发地址以考生报名及调剂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西安市区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录取学院领取,具体时间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三、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
请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迁移等手续。
省外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
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往届生根据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性质不同,也可按省外考生的介绍信要求办理转接手续。我校应届考生跨学院录取的,由所在本科学院统一办理校内党组织关系转接,本学院录取的无需转党组织关系。
考生团组织关系迁转要求:团员转籍必须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考生户口迁移要求:户口迁移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A区公寓”。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我校应届考生按正常派遣流程办理)
西安工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