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2018年12月14日西安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汪桂霞等8位同学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规定,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14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授予博士学位。现将拟授予博士学位的8位学位申请者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下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3月14日前,交(寄)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史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73233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西安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下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