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新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导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
详见《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安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
二、注意事项
1.博导申请人须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博导申请表”)。申请人须按照相应表格中规定的时间段(如近5年、近3年等),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提供一份)。
2.《博导申请表》由申请人拟申请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研究生培养情况,分别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开设的课程所在学院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
3.经拟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的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研究生院负责按照《遴选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不接收材料不完整、不满足相应任职条件等情况的申请表;特殊情况的须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经所在学院同意的特殊情况说明,由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
三、时间节点
1.10月17日前,申报教师将填写完毕的《博导申请表》和所有支撑材料提交到各学院;
2.10月23日前,学院完成对申报教师资料的核实。
四、提交材料时间
请相关学院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本单位所属学科的各申报人的《博导申请表》(一式一份)《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
附件:
1.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西安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3.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