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硕导”“博导”)新聘工作。为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导师的新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
(一)博导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详见《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研〔2020〕155 号)和《西安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西工研学位〔2024〕24号)。
(二)硕导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硕导的遴选与聘任,在满足学校的基本条件的同时,须符合相应学院的遴选细则。
学校硕导遴选与聘任的基本条件及聘任程序等详见《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研〔2019〕17号)和《西安工业大学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遴选办法(试行)》(西工研学位〔2024〕11号);各学院硕导遴选细则详见《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各学院选聘细则汇总》(2025版)。
(三)现任硕导跨学科聘任硕导或直接认定导师程序
须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跨学科聘任导师申请表》或《西安工业大学直接认定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一)博导申请人须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博导申请表”);硕导申请人须按本人实际单位或部门,分别填写《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校内初聘)》或《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校外)》(以下统一简称“硕导申请表”)。申请人须按照相应表格中规定的时间段(如近3年等),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提供一份)。
(二)《博导申请表》由申请人拟申请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研究生培养情况,分别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开设的课程所在学院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其申请材料的审核由其(校内人员)所在或(校外人员)引进学院或部门负责,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由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
(三)《硕导申请表》由学科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负责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对《硕导申请表》进行抽审,同时受理各学院对导师聘任的举报。
(四)经拟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的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研究生院负责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安工业大学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遴选办法(试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不接收材料不完整、不满足相应任职条件等情况的申请表;特殊情况的须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经所在学院同意的特殊情况说明,由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
三、时间节点
6月4日前,学院完成对申报教师资料的核实。
四、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本单位所属学科的各申报人的《博导申请表》《硕导申请表》(一式一份)《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