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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3-31 (点击: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1.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条例(试行)》(西工研学位〔2022〕29号)

2.各学院制定的导师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硕导和校外兼职硕导

三、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导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导考核的组织工作。


2.硕导参加聘任学科所在的学院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硕导,其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下个聘期解聘

五、时间安排

66日前,学院完成硕导考核。

六、材料提交时间

610日前,将《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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