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1.《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条例(试行)》(西工研学位〔2022〕29号)。
2.各学院制定的导师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硕导和校外兼职硕导。
三、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导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导考核的组织工作。
2.硕导参加聘任学科所在的学院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硕导,其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下个聘期解聘。
五、时间安排
6月6日前,学院完成硕导考核。
六、材料提交时间
6月10日前,将《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