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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1-10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入伍参军)。

三、核准与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按《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详见附件。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

请各学院完成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以学院汇总将《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交到研究生院。联系人:史志军。

五、注意事项

1.不要遗漏信息,填写数据时请勿改动数据表和字段结构、顺序。

2.此次信息核对和补录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且务必按时完成。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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