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入伍参军)。
三、核准与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按《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详见附件。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
请各学院完成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以学院汇总将《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交到研究生院。联系人:史志军。
五、注意事项
1.不要遗漏信息,填写数据时请勿改动数据表和字段结构、顺序。
2.此次信息核对和补录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且务必按时完成。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