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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06-27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6〕259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2021培养10号)中的时间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集中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范围为19个延期结题项目和222021年立项建设项目,共41个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主持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它支撑材料。各项材料完整齐备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结题审核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

1.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并附同意结题、同意暂缓结题情况。

2.学院根据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的评价以及同意结题、同意暂缓结题的情况等,对各项目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及排序,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三)结题验收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集中会议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重点项目主持人须进行陈述答辩,且须达到优秀等次;一般项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陈述或答辩。具体答辩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材料后可再次申请结题。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4),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方可延期,项目最多延期1年。项目完成前,项目主持人不能再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1)未完成研究计划;

2)预期成果未实现;

3)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完整、不真实;

4)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和变更研究内容和计划。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6〕259号)。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验收报告》单独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验收报告—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2.《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无统一格式),各单独成册、一式一份,并分别提供相应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学院。

3.成果附件及其它支撑材料单独成册,加封面、目录,并提供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支撑材料—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打印及电子版一份。

5.暂缓结题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以下简称调整申请单)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项目编号—调整申请—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

(二)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于2023915日(周五)17:00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4-407西)。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173231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验收报告

3.结题验收汇总表

4.调整申请单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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