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1-13 (点击: )

全校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规定

奖励范围、条件、奖励等级等具体规定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各单独成册、一式5份,并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成果鉴定方面,申请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组织鉴定。其中申请特等奖,其鉴定专家组人员应多数为外校和其他部门

(系统)的同行专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组织鉴定前,应将专家组名单、鉴定程序、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院审核

2. 其他支撑材料,加封面、目录,单独成册、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本或套)。

三、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于2023421日(星期五)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4-407西)。

四、有关说明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对各单位推荐申报成果的上限不作要求。请各学院予以关注和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173231

 

附件:1.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3.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113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届研究生毕业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