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8〕15号),2019年拟举办第五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为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计举办时间、地点
成果展拟于2019年夏季与高校科技成果展等合并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展成果作者的资格、参展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 成果奖项设置
本届成果展拟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推荐成果数量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做好陕西省第五届“展洽会”参赛作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理工科学院每单位推选名额不低于2项,文、管、艺术学院每单位推选名额不得低于1项。
四、上报时间
推荐项目请填报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支撑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纸板+电子版),于2019年5月16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3填报表格(点击下载)(请入围的项目下载并按要求填报,5月22日下午5:30报培养科)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