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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8-05-15 (点击: )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排,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与第二届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展、第八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合并举办。为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计举办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6月21日—23日

    展示时间:6月24日—27日

    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成果作者的资格、参展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成果奖项设置

    本届成果展拟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若干。评选结果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推荐成果数量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做好陕西省第四届“展洽会”参赛作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理工科学院每单位推选名额不超过3个,文、管、艺术学院每单位推选名额不超过1个。

四、上报时间

    推荐项目请填报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支撑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纸板+电子版),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2.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支撑材料

      3. 成果汇总及排序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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