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至28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事项。
一、考试地点
我校考点设在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主考区为教学一、二号楼。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须于12月10日起,下载《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一),并通过“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健康陕西公众服务”APP等途径,申领“陕西健康码”。自12月12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承诺书,按时更新健康码状态。西安市考生也可通过“西安市民一码通”微信平台申领健康码。
2.12月12日至28日,考生如无必要不宜离陕,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考试当天,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我校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以及填写完整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我校考点时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健康码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须服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
5.考生若在12月12日至28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生健康码非绿色,或属于从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返陕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7.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9.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我校考点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也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及时阅读、掌握相关信息。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xatu.edu.cn/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以及填写完整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管理类联考考生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