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管理工作,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术刊物(有正式出版刊号)上发表至少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工业大学。
2. 2015级及2015年以后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出版, 第一作者必须为研究生本人。
3、2015年以前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可以是研究生本人或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如果论文未正式出版,用“论文录用通知书”申请学位时,必须同时履行以下程序:
⑴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部)学位分委员会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⑵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见附件),并进行校院两级网上公示;
⑶承诺书中明确注明学术论文必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正式出版,并且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未履行承诺书的学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可取消其硕士学位。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各学院(部) 学位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高要求。分委员会制定的要求须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生效。
此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此要求不一致的均以此要求为准。此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
西安工业大学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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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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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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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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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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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表时间 (年,卷(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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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署名 |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 □ |
期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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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表的论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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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上述论文在正式出版时第一作者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不变更论文名称、署名次序和期刊名称,论文于 年10月31日前正式出版,本人将在 年12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如未履行本承诺书,本人同意取消硕士学位。 特此承诺。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本表仅适用于未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②在选项□打√;③在提交承诺书的同时附论文录用通知书;④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部)和研究生院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