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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26-10-01 (点击: )

    一、学校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国家“兵工七子”成员之一,是我国兵器行业部署在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硕博培养层次完整的院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B8协同创新联盟(中国兵器协同创新联盟)发起者之一。

    学校生于兵工、长于兵工,军工特色鲜明。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1965年改名为西安工业学院,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兵工行业的本科院校。学校长期归口兵工行业部委管理,1999年,由原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陕西省管理;2006年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担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坚定不移建设军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国防工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学校拥有金花、未央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3000余人。

    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学科入选国家国防特色学科,4个学科上榜“软科”(2025年)中国最好学科,7个学科列入省级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前5‰)。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4个,1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2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

    学校设有17个学院、研究院,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法学8个学科门类。新时代,学校积极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起并成立了陕西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联盟,筹建了西安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成立了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研究院等一系列国防研究平台,国防科工局西北核安全中心落户我校,军委科技委快响中心在学校设立分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168人,其中185人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各类高级别人才项目。3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学校人才培养基础坚实,建有209门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拥有36个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3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平台。近年来,学校教师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学成果奖7项。

    学校科技创新发展强劲,一大批成果应用在国防装备的关键领域。拥有“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西安工业大学“兵器小镇”科普中心等4个国家重点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基地46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各军种、各战区、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研项目300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刊发在Nature子刊和Science子刊,学校教师荣获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00余项国防及各类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学校获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先进单位。

    学校国际化办学拓展有力,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实施国际化育人工程,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工业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理工学院”(简称西安圣彼得堡理工学院),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获批5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目前已同英国、德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名校或研究所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实施了200余个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包含世界名校访学、联合培养、双学位、假期带薪社会实践等。获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1项,国家级外专项目23项、省级引智基地4个,引进包括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在内的14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水平专家46人次,合作领域涵盖光电子、新材料、机械制造、无人系统等。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留学西工”品牌工程,招收培养“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本硕博和语言生四类留学生200余人。

    风雨兼程七十余载,一代代西工人扎根西部、献身国防,始终践行“敦德励学,知行相长”的校训,弘扬“忠诚进取,精工博艺”的校风,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形成了独有的“忠诚进取铸辉煌、精工博艺育英才”的西安工大精神。

    当前,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学术引领、夯实基础、强化特色”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核心竞争力指标提升,昂首向着建设军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余名,其中专业学位1000余名;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名。招生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毕业时学校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毕业生推荐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工程管理【MEM(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翻译、新闻与传播、设计、会计(MPACC)、体育;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设计、工商管理(MBA)、体育。

    四、学制

    工商管理(MBA)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制3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1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4)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的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文件要求执行。

    六、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以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上传核验材料并缴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七、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八、复试及拟录取

    1.我校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各硕士招生培养单位根据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费

    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8000元/年

    专业学位

    0452体育

    全日制

    8000元/年

    非全日制

    10000元/年

    0551翻译

    全日制

    8000元/年

    0552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11000元/年

    0854电子信息

    全日制

    8000元/年

    0855机械

    全日制

    8000元/年

    0856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8000元/年

    0859土木水利

    全日制

    8000元/年

    1251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60000/全程(2年)

    1253会计

    全日制

    12000元/年

    1256工程管理

    全日制

    8000元/年

    1357设计

    全日制

    15000元/年

    非全日制

    15000元/年

    十一、奖助

    1.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五位一体研究生奖助体系,多措并举解除学生后顾之忧,全力支持广大研究生潜心学习科研,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2.所有奖助学金在正常学制年限内按政策评选;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为准。

    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全日制)

    奖助类型

    奖助金额

    奖助条件

    助学金

    6000元/生·年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导师助研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助管、助教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按相关政策评选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优秀学生骨干

    500元/生

    按相关政策评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业奖学金

    按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按相关政策评选业绩突出的研究生

    社会奖学金

    1000元/生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评选

    十二、住宿

    我校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提供住宿,均在未央校区。

    十三、毕业

    我校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满足国家和学校相关学位标准及学术成果规定,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学校代码、校区

    1.招生单位代码:西安工业大学—10702

    报考点代码:  西安工业大学---6105

    2.校区及地址: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十五、其他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

    (1)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s.xatu.edu.cn/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6173235

    2.本简章解释权在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六、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录

    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0202

    应用经济学

    2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4

    0701

    数学

    5

    0702

    物理学

    6

    0802

    机械工程

    7

    0803

    光学工程

    8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9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11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0814

    土木工程

    13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14

    0835

    软件工程

    15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6

    1202

    工商管理学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1

    0452

    体育

    2

    0551

    翻译

    3

    0552

    新闻与传播

    4

    0854

    电子信息

    5

    0855

    机械

    6

    0856

    材料与化工

    7

    0859

    土木水利

    8

    1251

    工商管理

    9

    1253

    会计

    10

    1256

    工程管理

    11

    1357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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