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补充规定

    2021-04-13 (点击: )

    一、招生计划

       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招生方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为定向在职人员,其所在单位与西安工业大学具有战略合作协议,招生采取申请考核的方式,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未达到者须参加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报。

    (二)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材料,含学术证明材料等按要求交学院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

    1. 西安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2. 西安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4. 学历材料:

    ⑴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

    ⑵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报名时交学院负责人检查。

    5.体检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收录证明、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8.结合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课题方向,提交一份博士选题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选题意义、技术路线、创新点、预期目标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六、考核、拟录取

    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相关要求执行,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监督、保障

    研究生院监督方式:电话:029-86173235,

    邮箱:xatu_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3日




    上一条: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下一条:西安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生源破格复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