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为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营造良好招生工作环境和秩序,保证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公平,我校广大师生不得违规参与任何考研辅导活动或提供考研辅导场所,如有违犯,经查实后,学校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