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8-03-14 (点击: )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 成立复试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复试领导小组

    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研招办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招生复试程序和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同时监督复试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成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的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一般为3人,该复试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安排和组织各学科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

    3.成立学科复试小组

    各学科应当选拔5名(或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复试小组,并配一名秘书,负责对本学科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查,小组成员一般应为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出现的导师,有责任心、有耐心、亲和力强,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能够更好的引导考生回答面试问题。

    二、复试要求

    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1.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制定复试方案。要按照要求,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使复试工作有章可循,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优化复试内容,不断改进评价方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将组织专人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和答卷核查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三、 复试内容

    研究生复试由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选定考试科目。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分值为100分。

    2.综合面试:A.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学科复试小组在进行面试时,要对考生的口语听力进行测试,分值为20分。    

    B.综合能力测试:测试的内容包括考生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同时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予以全面的考核,分值为180分。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情况进行认真记录。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可在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范围之内选择相关的课程,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由研招办统一组织)

    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试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培养单位应对以上各方面认真准备考核内容并记录在册,将考核结果报研招办备案。    

    四、 复试安排

       我校将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当天早上到报考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选择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复试携带材料:

    1.应届本科生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非应届考生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同等学历考生: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学籍学历证明)。

    各学院报到地点: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校区

    1

    光电工程学院

    姚老师

    86173335

    工6-429

    未央校区

    2

    机电工程学院

    李老师

    86173306

    工2-329

    未央校区

    3

    材料与化工学院

    王老师

    86173318

    工3-421

    未央校区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刘老师

    86173358

    工5-425

    未央校区

    5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86173217

    教5-510西

    未央校区

    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魏老师

    86173270

    工1-301

    未央校区

    7

    建筑工程学院

    党老师

    86173254

    工4-101

    未央校区

    8

    外国语学院

    雷老师

    86173038

    教5-416东

    未央校区

    9

    理学院

    雷老师

    86173025

    教6-415

    未央校区

    10

    马克思主义院

    陈老师

    86173181

    行政楼-620

    未央校区

    11

    艺术与传媒学院

    程老师

    83208168

    金花行政楼213

    金花校区

    12

    人文学院

    曾老师

    86173120

    教4-508

    未央校区

    13

    体育学院

    屈老师

    86173370

    13公寓2-37

    未央校区

     

    五、录取

    复试结束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提交学校复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西安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9日



    上一条: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下一条:2018年西安工业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