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晨露奖学金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申请档案资料留存。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
5、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
6、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
7、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学习成绩要求
1、二、三年级学生申请需至少获得一次学业二等奖学金以上奖励,同时有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亦可)公开发表论文。
2、新生申请需本科阶段为贫困生,且按研究生入学成绩排名